关于重整投资人遴选委员会成员名单的公示
浙汇源破管字第001号
苏州浙汇源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17年4月21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0581破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苏州浙汇源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同时指定江苏圣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履行管理人职责。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重整成功,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设立由9人组成的遴选委员会进行遴选,其中债权人代表5名,管理人代表3名,政府代表1名。在经过管理人与各债权人沟通,并综合考虑能够充分代表债权人权益的人选后,管理人提名5名债权人代表为遴选委员会成员。现将遴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后十日内向管理人提出。
债权人代表:刘胜(江苏佳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张金梁(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小兰、方应丰、赵丽凡;
管理人代表:秦建文、邵建平、朱剑锋;
常熟市支塘镇政府代表:徐卫东。
特此公示。
苏州浙汇源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版权所有 © 江苏圣益律师事务所苏ICP备13020109号-1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