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1日裁定受理苏州浙汇源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整,并指定江苏圣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管理人定于2018年1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在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1号中汇戴斯大酒店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特此通知
苏州浙汇源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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