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请债权人核查《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表》、《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的通知
各债权人:
常熟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对合并债权人会议后的债权情况进行调整,并将审核结果编制《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表》,对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工集资债权本金进行汇总编制《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提交各债权人核查。
各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虽有异议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视为没有异议。
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没有异议的,管理人将提请常熟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此通知
常熟市第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常熟市唐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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